1,东莞可以进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么

若是通过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的住房商业贷款,请先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之后再注销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抵押登记,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详情可联系您的贷款经办行核实确认。
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商业贷款。

东莞可以进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么

2,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弄

若您是在招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要看您所在地有没有开展此类业务哦,建议您可以联系当地贷款经办行确认一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商贷转公积金,很多地方是不行的,即使可以,也很麻烦,在具体运作上存在难度. 首先,银行和贷款人已经形成了借贷协议,解除合约需要双方同意,银行作为运营单位需要兼顾自己的利益. 其次,商业贷款许多情况下由开发商和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例行担保协议,如果想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变更合同,法律程序上较麻烦,开发商对此并不积极。 也不是所有的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都划算。大多数人的商业贷款采取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中优先还银行利息,所还本金额少,所以贷款人要想转公积金就要将商业贷款的剩余利息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进行比较,看是否划算,这种转换适合贷款额度大、剩余年限长的贷款者。
首先看你的楼盘房产证办出来没有,必须是现房才可以转的,你先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看你买的那套房符合商转公的条件不;其次,问能否以贷冲贷还款,如果可以就不需要还清,直接就可以转,如果不行那就等公积金中心受理后通知你去还清你再去还清,千万不要自己先还清!如果公积金中心没有受理你就先还清了,那你就贷不了款了。所以,你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先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去问询下,你买的这套房子能否办理商转公业务。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借款人凭(①身份证原件 ②近一年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明细 ③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④准备抵押给公积金核心的房产证复印件)向省直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表各一份,再提交其他相关资料(见七)经核心和担保公司确定公积金贷款资格,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选择按不同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办理流程(1)第1种商转公积金贷款方式的操作流程:公积金贷款经审批同意办理后,到核心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借款人自筹资金把原银行个人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完房产注销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妥后,省直公积金核心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2)第2种商转公积金贷款方式的操作流程:公积金贷款经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到公积金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缴纳公积金贷款金额10%的保证金,持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的房产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妥后,公积金管理核心发放贷款至借款人的收款账户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筹资金补足,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借款人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申请退还保证金;(3)第三种商转公积金贷款方式的操作流程:公积金贷款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反担保人到公积金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与湘诚担保公司签订《银行按揭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反担保合同》,办理委托公证(不可撤销公证),委托湘诚担保公司为其代办以公积金核心为抵押权人的抵押备案手续,并按公积金贷款金额1%缴纳的垫资服务费,按公积金贷款金额的10%缴纳保证金,贷款发放后在规定限期内把原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完房产注销后协助湘诚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湘诚担保公司领取《他项权证》后,通知客户申请退还保证金。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弄

3,东莞能不能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你这个问题,我也多次咨询过公积金中心了,结果还是只在东城、南城、莞城、万江这几个区试行,其他镇街暂不能办理。但据公积金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的答复,在今年年内会增加镇街试行商转公贷款,那就不清楚是哪些镇街了,只能等了,希望我住的镇街可以吧,商业贷款的利息年年见涨,实在是负担不起啊。╮(╯~╰)╭
回答:能转的,但是你必须是纯商业贷款。政策依据如下:商转公所需资料及操作办法 一、 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一)先申请商转公贷款确认,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6、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还清商贷后,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 3、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 4、结清证明(原商贷银行提供); 5、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或《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6、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或《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与复印件;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帮助中低收入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规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该商贷仅用作购房)、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包括两种办理方式: (一)先还后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并出具《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后,凭《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等贷款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二)以贷冲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后,受委托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受委托银行以及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还清商贷,并办理有关手续。

东莞能不能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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