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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兑汇票丢啦怎么办

以最快的速度,带上你的单位证明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当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及挂失止付,以公示的方法催促凡是认为自己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的人申报权利,如果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就可以作出判决。
看是办有敞口的承兑还是全额承兑?必须先在承兑银行开立公司帐户,交齐公司资料,有真实的购销关系,提供增值税发票,征信情况良好等,我是银行的,有需要可m我,我再发我的联系发式给你,到时具体再祥谈!

承兑汇票丢啦怎么办

2,银行承兑汇票丢了怎么处理

仔细想想在那里掉的,多找找,如果实在找不到,只能挂失了! 以后要多加小心了,一定要保存好了,承兑很麻烦的,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请先到出票银行挂失,然后到法院做一个公示催告,催告期满,法院会做一个除权判决,你凭这个判决,在汇票到期日向出票银行要钱。 汇票丢失后不可以办理补办或者贴现。
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法院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失票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需要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因为他们全部都参与了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过程,所以应该提供全部背书人的证明材料。

银行承兑汇票丢了怎么处理

3,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处理

1、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可向法院申请普通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向法院提供对所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拥有所有权及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事项和内容的书面证明,为此特别提醒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受让票据后,一定要进行正反两面复印。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支付或清偿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时,应提供担保,用以补偿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支付失票人已丧失银行承兑汇票的款项后而可能出现的损失。如果失票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将票据金额及相关费用从债务人处提存。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请求票据债务人付款时,被请求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必须付款。但付款后,如果丧失的票据又出现,票据债务人又依票据法规定付款的,票据债务人有权从失票人提供的担保中取得补偿或请求法院同意后收回所提存款项。在我国票据司法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普通诉讼程序较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少得多。主要原因在于普通诉讼要求失票人提供担保,这是失票人所不愿或不方便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失票人进行普通诉讼时,并没有明确以谁为被告。 2、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法院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失票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需要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

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处理

4,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相关概念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 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一)、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 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二)、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法人授权书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①公示催告申请书②法人代表证明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①挂失止付通知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5,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该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1、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2、补救措施 提醒:三种补救措施可以依次进行,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是考虑到法院受理公示催告和诉讼要有一定的立案期限,所以为了防止票据权利被无权人冒用,友情提醒:应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申请挂失止付。 来源:同城票据网。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丢失,有三种补救方法: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挂失止付,是一种临时措施,已经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可以去承兑挂失止付手续,通知承兑银行暂停支付汇票款项。(没有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挂失止付)。由于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时的措施,挂失止付的效力只有12天,挂失12天后止付程序自动失效,所以失票人应该及时去法院进行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由法院下达法律文书,通知银行停止支付汇票款。(关于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的程序,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章节)。以下是我国票据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八条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第五十条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对于你的情况有两个方法可行。方法一: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法院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失票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需要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因为他们全部都参与了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过程,所以应该提供全部背书人的证明材料。方法二: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可向法院申请普通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向法院提供对所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拥有所有权及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事项和内容的书面证明,为此特别提醒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受让票据后,一定要进行正反两面复印。

6,承兑汇票丢失 如何处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相关概念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 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一)、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 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二)、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银行承兑汇票挂失材料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一式两份)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公示催告申请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挂失银行承兑汇票收款资料挂失止付通知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三种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供参考。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票据丢失后有三种方法可以选用: 1、向承兑人申请挂失止付。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2、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种补救措施可以依次进行,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是考虑到法院受理公示催告和诉讼要有一定的立案期限,所以为了防止票据权利被无权人冒用,所以最好是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立即向承兑人申请挂失止付。二、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三、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①公示催告申请书②法人代表证明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四、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程序如下:《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催告期满,法院会做一个除权判决,你凭这个判决,在汇票到期日向出票银行要钱。
这个比较复杂,背书太多,你持全套公司资料到出票行去挂失,别嫌麻烦。
主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副科:历史,地理。生物其他:体育,美术,音乐,电脑主科和副科和体育都是比较重要的,都关系到期末总评,而且副科初二还要会考

7,承兑汇票丢了怎么办

挂失挂失止付的程序是:第一、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的原因,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住所以及联系方法,缺少一项,银行不予受理;第二、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查明挂失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仃支付。在挂失前已被支付的,对期付款不承担责任;第三、失票人办理挂失手续止付的,应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第四、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持票人不慎遗失了银行汇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l)如果遗失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申请挂失止付应提交汇票挂失申请书(可以用汇票委托书代替),并在凭证备注栏内写明“汇票挂失”字样。如果在银行受理挂失以前,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以前,汇票金额已彼人冒领的,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持票人一旦发现汇票遗失,应尽快申请挂失,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2)如果遗失了注明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通知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收款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求这些单位或个人协助防范。因为这类汇票遗失后;银行不办理挂失止付。 (3)如果遗失了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不能到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因为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无法确定被背书人,银行无法挂失,兑付行和签发行都不予协助防范。因此,这种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认真保管好汇票,切忽遗失。银行汇票遗失后,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实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的,可以由汇款人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下次当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二条 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效力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第十三条 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第十四条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相关概念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 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一)、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 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二)、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法人授权书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①公示催告申请书②法人代表证明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①挂失止付通知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先通知出票人也就是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到付款行进行挂失止付。补办办法:重新申请承兑汇票,但也需按照背书公司的顺序来逐个背书。找到原先承兑汇票的复印件,如找不到,一般其他背书单位也会留复印件做为原始凭证的 参考资料: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pjtxw.com%2fpiaojufanli%2fpiaojifagua%2f200507%2f20050725120537.html" target="_blank">http://www.pjtxw.com/piaojufanli/piaojifagua/200507/20050725120537.htm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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