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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只贫困生在家庭户口所在地申请的信用贷款,学生申请后到村组和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然后新生由高中校盖章,在读生由所在大学盖章。在教县级助学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交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学生凭合同到校报到,学校出具确认函寄回县级助学资助管理中心,县级助学资助管理中心出具放款通知给银行,银行放款转入学校账户!
必须严格到户籍所在地去办理

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办理生源地贷款需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加盖资格审查单位的公章。学生准备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将回执单提交给就读学校并录入系统。之后便可以等待贷款资金的发放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借款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注册和申请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或者亲属)一起携带各自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它有关信息;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交学生带回活动中心资助科报到;回执单盖章后交学生,并在回执单上标注日期前寄(送)达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助学贷款资金一般于每年11月底到账。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3,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具体步骤

希望对你有帮助 1.申贷学生前往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DB.COM.CN)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预先办理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手续,以减少往返次数。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省农信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   5.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含回执)到高校报到,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开发银行省分行确认后,通知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和省农信社将贷款资金汇划至高校指定账户,缴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6.借款学生及时将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邮寄回县(区)学生资助中心。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具体步骤

4,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www.edai.cn

5,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在当地信用社,资料信用社会告诉你的,主要有身份证、父母身份证信息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何办理? 寒假和暑假为集中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什么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贷部门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该怎样办理呢?县农信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学生向考取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申请学生的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学校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借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贷款学习证明和借款保证合同,交学生本人回原籍办理贷款手续。学生本人在原居住地信用社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资料,经审查、审批后予以发放。具体程序是:信用社信贷人员接到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及时转交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后,签署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凭证、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按规定将款项划至学校指定的账户,由学校安排使用,信用社不直接向借款人支付现金。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决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自付。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另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有一些其他规定: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信用社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审查后,方可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通过学校与经办信用社联系,向经办信用社通报毕业去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按照经办信用社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或展期)手续;并将办好手续的回执交学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若借款学生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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