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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抵押手续要怎么办理

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二、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房产抵押手续要怎么办理

2,房产抵押手续怎么办

房产抵押手续怎么办房产抵押手续怎么办,房产抵押手续的办理流程分五个步骤进行,分别是:步、提交所需证件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3、收入证明(需盖公章)。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抵押房屋的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第三步、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屋在进行评估以后,还需要进行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审批同意以后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第四步、抵押登记借款人持着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第五步、放款抵押登记办理以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房产抵押手续需要资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证。4、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5、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6、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如果是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7、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房产抵押手续怎么办

3,房屋抵押该如何办理手续

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二、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扩展资料: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抵押

房屋抵押该如何办理手续

4,如何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呢

现在很多人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将出去,无论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等机构,还是抵押个人,都是要经过一定的手续的。对此很多人都不是太了解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怎么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二、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 三、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要对房地产进行重新估价抵押贷款申请人买进房地产时的价格,称为房地产成交价格。 但是,金融机构并不把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确定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依据,而必须由发放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房地产重新估价。因为当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金融机构)需要将该房地产予以变卖来实现它的债权,所以金融机构必须了解该房地产的实际价值是多少,这样才能确定其贷款额度(按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率确定),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四、如何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借款人与银行需签订书面的《住房抵押》,该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借款合同应包括: (1)贷款种类和用途。贷款的种类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贷款的金额和利率。贷款金额最多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5)违约责任。对于贷款方来说,其违约行为主要指贷款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借款方;对于借款方来说,其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就比较多,主要有以下行为: 1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8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4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5借款人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6在同一贷款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分支机构取得贷款的。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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