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公司要押工资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 公司押工资吗

压20天,楼上说压30天的你没上过班吧?正常是月底发也就是每个月30号发,如果有压的话就是下个月发,打个比方你每个月10号发工资那你就是压10天,每个月20号发就是压20天。以此类推……总之凡是月底不发工资的都算是压工资。就看压多少天

3. 公司都会押工资吗

二押,就是进行第二次抵押,当然需要拿房本去做抵押。

4. 公司押工资押一个月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交纳质保金的目的是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从质保金中进行维修或赔偿。如果公司用质保金进行质押,质押权人对质保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一但出现出质量问题,质保金的担保作用因质押而无法使用,失去质保金的作用。

5. 老板押工资对吗

一般需要压部门工资,毕竟工作性质跟其他工种不一样!

6. 公司押工资为了什么

根据劳动法:公司应给每个员工买五险一金。和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为了给员工交社保而去扣员工的工龄。这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争取最大利义

7. 公司押工资违法吗

分期手续买车,任何办理业务的银行,肯定都会选择将贷款方车辆大本进行抵押,这是防止贷款个人,因为无力偿还贷款,将车辆处理的事件发生,所以银行只要贷款给任何购买方,都会要求将车辆绿本进行抵押,这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属于贷款必须

8. 公司可以不发押的工资吗

应当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贴而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女职工产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无需支付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贴而不支付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9. 公司能押员工工资吗

这个不算犯法,押题相当于凭借自己的教学经验去总结,去归纳而预测出来的题目,这个是教师能力的体现,说明押题人教学能力过硬,经验丰富,是一位很不错的老师,这并不是泄题,只要你有能力,押题都算你厉害!这个我们在学校里有时候也遇到过!这个很正常!

10. 为什么公司要押工资给员工

肯定是不合法的。一个月不上班的,应该支付当地最低工资。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企业因停工或部分停工导致的放假可以不支付工资,那么反过来就是说,这种情况不能不支付工资。新劳动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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