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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具体内容为: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3,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条件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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