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对个人住房购买有什么规定,外地人在石家庄买房子有什么限制吗
来源:整理 编辑:理财网 2025-06-21 00: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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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人在石家庄买房子有什么限制吗
外地户口买石家庄户口的房子需要出示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由公司或单位集体缴纳,个人不予办理,天津的公积金只能在天津用,不过如果在石家庄买房的话,等房本下来以后是可以拿着房本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出来的
2,石家庄个人房屋买卖交易流程
一、石家庄个人房屋买卖交易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我么可以看出,此时是可以出售房屋的,但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一般情况下,买主为了保险起见,是不会购买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的。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额。二、在石家庄贷款买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若准备通过我行申请个当地购房政策,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请联系个贷经理咨询。三、在石家庄贷款买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首付9万,如果是《=90平方米的可以首付6万元!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收入证明、银行卡的流水账直接到建设银行房贷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咨询电话95533转人工四、石家庄购房政策2022自2017年3月18日起,石家庄市市内四区、高新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自2017年3月18日起,在我市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也就是说正定、鹿泉、藁城、栾城不限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需要支付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需要支付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购买第三套以及三套以上的房产,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不予以受理。同时2020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发放公积金异地贷款。一、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1、就是有效身份证,本地户口本;2、农民城市居住证明;3、城市工资收入证明;4、房屋买卖合证明;5、缴纳首付的证明;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二、房税补贴标准: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3,石家庄市出台的限购令具体是什么内容
21日,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等做出新规。
《通知》中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石家庄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本通知自2011年2月19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4,外地户口在石家庄买房子要什么条件
存证的没有房产证更不会涉及户口什么事了,建议买市证的,什么都有保障,转户口带上房产证去派出所就能转过来全国各地都一样,如果没成家,个人去你的老家(户口所在地开购房证明),如果成家了双放都去所在地开个购房证明!没有什么条件 ,只要你能掏出全款即可 如果是贷款的话,你好像也没什么限制,下浮优惠可能享受不到 如果买了房子,可以用房子落户 不落户好像也没什么 记得带身份证补充:村证的房子是不能落户的,而且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不能进行商业贷款,不能抵押拆迁的时候不给拆迁费等等……
5,石家庄限购令都有哪些政策
现在是不能了,最近比较严,看过些日子吧,我同事家是石家庄的,但是自己的户口在外地也不能买了,父母到还可以的。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升级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21日,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等做出新规。 《通知》中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石家庄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石家庄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本通知自2011年2月19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人按国家相关政策已经交付购房首付款的,须于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如果你买的房子没有完成相应备案 那么按照限购令 你只能提供相应纳税或社保证明才能购买,真的没有其他办法,社保跟纳税证明是不能补办的 如果你的户口是石家庄户口 那么房屋购买登记时把你父亲名字换成你的也可继续购买 如果你也没有石家庄市户口 那么 想办法把你户口迁进来也行 呵呵 现在石家庄迁入户口政策比较宽松 纳税半年、交社保半年或在石家庄务工半年 凭相关证明均可落户石家庄
6,石家庄市财政局出台个人购房优惠政策 细则
个人购买市区内住房以签订购房合同为依据,未按要求备案的一律不享受优惠政策,凭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方能领取契税50%的购房补贴……昨日,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落实个人购房优惠政策的通告》,就我市出台的楼市“20条”意见中购房者购房过程中最为关心的三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说明。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和消费信心,今年10月份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20条新措施,从加大调控力度、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开发环境、实施购房优惠政策等多方面做出规定,其中,对购房者在2008年10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的时间期限内,规定凡个人购买市区内住房的,可分情况给予补贴。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经担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可以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凡在市区投资购买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市区户口,这些措施的出台,对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减小购房者的资金压力,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意见》的出台受到广大购房者的热烈欢迎,但在2008年10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时间内,究竟是以交纳定金、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还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准,50%的契税如何返还等具体问题让不少市民迷惑不解。为切实解除群众疑虑,促进楼市发展,昨日,市财政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就落实有关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办法进行了说明:
“个人购买市区内住房”是以签订购房合同为依据。凡在2008年10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内签订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的,均可享受文件中第十六条优惠政策,即凡个人购买市区内住房的,可享受以下财政补贴: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并按时全额缴纳契税的,按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危陋住宅区改造中被拆迁人购买住房,购房价格不超过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费的,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但对按时全额缴纳契税的,按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
购买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须按规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及时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时间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凡未按要求备案的一律不享受优惠政策。
凡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购房合同并及时全额缴纳契税的,凭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实缴契税50%的购房补贴。
对于市财政局就百姓购房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省会有关地产专家表示,市政府出台“20条”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无疑是重大的利好,此次市财政局出台个人购买住房优惠政策的“细则”,对于打消购房者的顾虑,促进省会房地产业的发展必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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