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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个人贷款的利息怎么支付

不同的个人贷款,利息支付方式不同 看你选择哪家银行?银行抵押贷款基本都是每月支付利息、本金 无抵押贷款是一次性扣除相关费用,再每月还款! 如果是民间借贷,那根据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请问个人贷款的利息怎么支付

2,借贷利息怎么算

借款利率的计算公式为:利率=利息÷本金÷时间年限。从公式来看,利率主要和利息本金还有时间有关。而在银行,月利率一般都会被一年化,年利率以百分之几表示。所以通常来说,借款利率在原有计算公式的基础上还要乘上100%。也就是利率=利息÷本金÷时间年限×100%。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借贷利息怎么算

3,民间借贷利息支付怎么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利息支付怎么规定

4,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该如何支付

企业向个人借款,必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期限支付借款利息。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双方需签订协议协议。 个人借款给企业,不能凭口头约定,需要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利息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借款期限等内容,以免日后产生争议。个人在将款项借给企业时,一定要转账支付,并要求企业开具收据。 2、个人需依法缴纳相关税收。 个人对外提供借款,根据营改增文件规定,属于提供金额服务,必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在支付利息时,需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中,增值税实行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比如,取得借款利息103万元,须缴纳增值税=103/(1+3%)*3%=3万元。 应缴维护建设税,为应缴增值税的7%(城市)或5%(县城,镇); 应缴教育费附加。为应缴增值税的3%; 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应缴增值税的2%。 以上税收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现场缴纳。 在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率时,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不含税利息收入的20%。 比如: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103万元,则须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3/(1+3%)*20%=20万元。 3、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向企业提供借款服务,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由企业负责举证。 (2)企业实际支付给自然人股东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自然人股东的利息支出,其接受自然人股东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比如,某自然人股东出资500万元,则企业从该股东借款1000万元之内的部分,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必须做纳税调整,不得税前扣除。 (3)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未按规定缴足应缴资本的,借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向个人借款,其利息支付的可能的方式如下: 一、个人给企业提供利息发票 个人提供企业的借款合同等,找税务局或邮局代开利息发票,企业收到发票支付给个人。这种的最大缺点是,个人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不知是否愿意这样操作。 二、变通其他费用的形式 个人通过其开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等向企业开票,企业付款;或者,个人跟企业沟通,以其他相关的发票处理。 缺点是不合规,因为利息费用进行了变通处理。 三、企业向个人支付工资的形式 如果企业和借款人本人愿意且没有其他限制,企业可以向借款人支付工资,企业代扣代缴个税,个人汇算清缴合并纳税。 缺点,变通了费用;发工资,存在劳动关系,可能用工隐患。 四、以还借款的形式 企业利息支付的时候,每月先冲减借款,后期再想办法处理。缺点,支付完本金后,利息处理还是问他。 五、企业向个人购买服务或资产 把利息加在服务金额或资产金额上,然后个人给企业开发票。类似上述二,但可能增加增值税等,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 六、不处理 其一支付利息时挂账,暂不处理。 七、老板的私户处理 用老板个人的钱或个人账户支付。不知老板是否愿意操作! 说了一大堆,似乎没有双方都满意的方法,呵呵。

5,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贷款利息一般分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正规银行贷款是按年利率计算的。年利息支出等于贷款本金乘以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为年利率除以12和365。
1分利息就是百分之10,2分利息百分之20的意思. 如果不是高利贷,你说的应该是年息率.1分利息1万1月利息=10000*0.1/12=83.33元 如果是高利贷月息率1分,1分利息1万1月利息=10000*0.1=1000元 以此类推:2分利息的就是166.67元或2000元.

6,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利息计算:利息=本金×天数×利率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7.5年还完,即第一年到年终就只有48万了,以后每年递减,以此类推; 60万元,每年利息如下;共计91.5万元。 1.第1年利息9万元,结欠48万元 2.第2年利息7.2万元,结,36万元 3.第3年利息5.4万元,结欠24万元 4.第4年利息4.5万元,结欠12万元 5.第5年利息3.6万元,结欠12万元 6.第6年利息1.8万元,结欠0万元

7,贷款利息怎么算

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决定贷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关于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有公式可用的。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贷款利息是15000x6%x1/2=450元。15000(本金)x6%(年利率)x 1/2(年数)= 450元(贷款利息)
我也不知道
我这儿。
贷款利息,首先得分清期限,月利息,年利息。利率高低。总利息等于利率乘以期限

8,银行贷款的利息是怎么付的

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是不会付的。是借款人付,银行系统在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存款账户里的余额足够的情况下,自动在结息日扣息。与另外那位回答的不同,银行扣息不是按季的,是按合同的,如果合同按月计息那么就,就在每月的结息日扣息,或者一次还本付息,还有按季的,要看当时签定的贷款合同是什么样子扣息方式。像现在房屋贷款,多为等额本息,那是一种特别的扣息方式。贷款在普通情况下是不会按季扣息,按月扣息的情况比较多,每个月的20号的日终扣息,入21日的账,也就是20号之前要把钱存入到银行账户(前面提到的借款人的存款账户),20号结账的时候会自动扣掉,在21号账上体现出来是21号扣的息,银行常常是这样,21号补交是来得及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4.86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5.31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5.40 三至五年(含五年) 5.76 五年以上 5.94 三、贴现 贴现 以再贴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你用20万 自己带入算下就好了

9,借款利率怎么算

21800本金分12期还每个月还1816元。每个月利息1.2%左右,合计262元。利息比银行高,现在各银行的月利息在0.45%-0.85%之间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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