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2,大家厦门市公积金怎么提取

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非用于购房、装修、租赁的,只有在离职时可以提取,也可以归不房贷和物业管理费,除此以外,不管房口是否在本地,都不能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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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怎么获得公积金贷款资格

2015年申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厦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1个月且已补缴的,需提供单位缴存说明函。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厦门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或由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或市公务员局颁发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或金鹭英才卡,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和公转商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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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厦门买房提取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比如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 具体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果不是本人 需要带上证明~ 或者询问当地的银行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5,厦门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花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公积金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公积金。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3、职工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提取;4、职工离休、退休的提取;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6、职工出境定居的提取;7、职工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8、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提取;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取;10、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取;13、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在厦门市如何提取公积金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提取条件:离休、退休、出国或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购买、建造、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等。例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申办材料(一)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二)本人本市银行一类储蓄卡;(三)非本人购房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体现配偶、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四)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若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五)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还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六)外地购房的:1、已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还应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若契税完税凭证上无法体现购房金额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权属涉税材料);2、未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还应提供登记备案过的购房合同(若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3、若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无法提供原件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和借款合同原件。(七)省外购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之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社保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酬税单。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7,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样能提取出来呢

公司开个证明,去行政中心办理。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事项名称与编号 (一)事项名称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编号 0-B36964573-N-01-02-11 二、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三、审批单位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审批对象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五、审批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第十一条)。 六、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非本市户籍;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 (三)截止申请提取之日,往前追溯的两年内未以同一理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七、办理方式 到公积金窗口申请 八、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的职工无需提供该证明); 2、如查询厦门市民系统为本市户口,但职工户口确已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九、办理程序 (一)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三)职工持《厦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自动转账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同名银行储蓄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上述卡内,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十、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若属单位网上办理提取的,按照《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说明》办理。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错误的,须按规定到开户银行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四)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址及受理时间: 办理地址 受理时间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云顶北路842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3:0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银湖路8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 5:00 (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2:00,下午3:00 – 5:30 (6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去国土资源部就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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