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质权怎么设置,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 是质押贷款
来源:整理 编辑:理财网 2023-09-22 1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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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 是质押贷款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的贷款种类就是质押贷款。 申请条件: 1、新购房贷款客户并以所购房设定最高额抵押; 2、以未设定抵押的已有住房设定最高额抵押; 3、已在建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 4、已在其它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就是抵押贷款,不是质押贷款。抵押和质押最大区别是:抵押物,不需要实物交付的。如:房子抵押,房子是不用交给银行的,房子的使用、占有仍然是由你来支配的的。质押品,是需要实物交付的。如:用电脑一台作质押品,在质押期间这台电脑要交给银行保管的。完全有效.质押并不改变质押物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所有权还是你的,所以在此期间由质物所产生的孽息(保险收入)也由你所有.
2,用定期存单贷款需要怎样的手续和过程啊还需要抵押什么吗或者需
一、定期存单贷款手续和步骤:二、定期存单贷款详细内容:1. 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2. 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3. 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4. 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须向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印鉴或密码;以凭有效身份证明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应转为凭印鉴或密码支取,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以存单作质押申请贷款时,出质人应委托贷款行申请办理存单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三、定期存单贷款定义: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签发的、其本人名下的未到期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设置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各个银行的定期存款多少有些差异,有的有定期存折的形式,有的只有定期存单。现在大多数银行都是采取自动转存的方式,如果定期到期后没有去取,那么自动按原存期转存。大部分银行不支持存单异地支取,而且大额存单只能在开户行支取。存折或存单都没有工本费,但是有起存点。如果开始存了一笔定期,期间想再加一笔金额,存单的话只能再开一张,定期存折的话可以接着记录。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定期存折就是若单张存单钉在一起。存单和存折哪个比较方便,仁者见仁罢了。我个人比较喜欢存单。可把定期存单作为贷款的质押,一般可以贷质押存单的90-95%。
3,银行理财保险可以贷款吗
银行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银行存贷是主要功能,老百姓喜欢将钱存在银行,不仅有一定的利息,而且安全性也是比较高的,银行贷款也是自己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通过银行贷款可以解决自己资金的燃眉之急,也可以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万能险可以进行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额是账户价值的80%,万能账户保单贷款比部分领取有很多优势。例如:保单贷款不会降低您的保额,部分领取反之;保单贷款后,账户价值还是按照贷款前的数额在复利滚存增值,部分领取反之;保单贷款一般是短期行为,使用完毕只需支付贷款利息,部分领取如果还想存入万能账户,还需要交纳手续费。不能,不过如果保单又现金价值,可以贷出现金价值的80%。现在所谓的保单贷款都是信用贷款,不是银行做的,贷款利率高的惊人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项及《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抵押物应是特定的,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财产保险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者变卖的财产。因此,财产保险单不能用于抵押。保单可以抵押贷款。即保单质押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贷款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相应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据银行和保险业界人士介绍,保单中,只有人寿保险单可以作保单抵押贷款。这是因为质押是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债务人将自己财产的占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以此作为债权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够方便地将质押物予以折价、变卖或者拍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由此可看出,保单可否质押关键要看质押物的交换价值。目前,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投资分红保险、养老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在1年以上,保单便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此时,无论保险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无论保单是否持续有效,已积累的该部分现金价值是不会丧失的,投保人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该部分现金价值以实现债权。而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如果没有保险事故,投保人就不能获得保险金。因此,财产保险单本身不具有现金价值,也就不能作为质押凭证。另外,保单抵押贷款是有条件的。一些长期的人身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缴付保险费满两年以上,且保险期已满两年的,投保人才可凭保险单申请质押贷款。 保单贷款的时间和金额也是有限制的。保单贷款的时间较短,一般最多只有6个月,贷款的金额也不能超过保险单当时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这个比例各个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规定。就目前来看,保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是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决定的,一般最高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8成。 综上,专家建议在进行保单贷款之前应慎重考虑。看他的现金价值有多少,不用去银行抵押贷款。没有现金价值银行不会贷款给你,有高额的现金价值那么直接在该保险公司就能够保单贷款,一般能够贷出现金价值的70%到80%,半年利率同银行。半年后还上然后可以再贷出来。招商银行理财保险不可以抵押贷款,必须是理财产品才可以抵押贷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年,但投资者申办贷款的期限须在理财产品到期日之前。比如,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还有6个月到期,则贷款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个人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在银行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设置质押,从该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业务。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都能进行质押贷款。
4,按揭付款要注意什么
按揭是每月付款方式,是有担保物的即有抵押,房贷按揭是用申请人所买的房作为抵押物给银行,银行才给贷款的,而分期付款一般没有要求抵押物的. 购买期房应注意事项一、认真查验相关文件(1)查验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是否合法。(2)查验开发建设的手续是否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二、注意定金条款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之时成立,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因为一旦交付定金之后,定金合同生效,届时若购房者履行不能,要承担定金罚没的风险。三、区分定金和预付款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总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担保购房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预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四、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期房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预售合同签订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只能体现在图纸上,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面积的价格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在此,购房者最好能与开发商协商,尽量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套内面积。五、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不可抗力等有关免责的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一般来说,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会约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六、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在期房纠纷中,很多纠纷产生于房屋产权证发放期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常用的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理。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通常情况下,按揭付款可以分为三种: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因为这三种贷款是目前购房贷款的主流,所以我们着重介绍这三种贷款。 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 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又称“按揭”,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才能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向银行申请。 1)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武汉市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1)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 (2) 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有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本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最高可达购房费用总额的80%(武汉市多数为70%),具体的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经济状况和抵押物的审查情况来确定。 (2)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0年。 (3)贷款利率按合同签订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利率将采取一年一定的原则,在第二年的1月1日做相应调整。 (4)固定利率。在不断加息的周期内,我市某些银行也推出了固定利率房贷利率,固定利率房贷是指商业银行为购房者提供的在一定期间的贷款利率保持固定不变的贷款业务,简单地说就是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即设定好利率,不论贷款期内市场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按照固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3)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果夫妇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2)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预付款收据(总房款的30%以上)及两者的复印件。 (3)夫妇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者银行认可的具有还贷能力的其他证明。 (4)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住房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 (5)房地产抵押申请表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售房单位作为担保方必须盖章签字。 (6)银行方面规定的相关证明。 4)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流程 (1)咨询办理贷款的相关知识。 (2)提出购房贷款申请。 (3)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应资料。 (4)银行审核批准。 (5)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 (6)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7)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 (9)向银行提供抵押证明。 (10)到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采取自愿的原则)。 (11)借款人开始按月还款。 5)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意事项 (1)按期偿还贷款的本息。 (2)不能提供虚假的文件或资料。 (3)在未经银行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将设为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或权益出售、转让、赠与、拆迁或重复抵押。 (4)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具有配合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义务。 (6)不能同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银行权益的合同或者协议。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者丧失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遭到意外损毁不足以全部偿还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而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如果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 (8)借款人在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还款(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根据实际还款的期限和数额计收贷款利息。 (9)当借款人死亡或者法律上宣布死亡或者失踪时,贷款的偿还人改为其财产的合法继承人,而担保人需要继续担保至合同解除。
5,按揭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按揭的意义是什么
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契约等作抵押“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 按揭的定义“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2. 按揭作用就是减轻买房者的负担,可以先拿部分钱入住,其他余款由银行先垫付。3. 意义:首付20%或者30%或者更高。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银行对贷款人的要求来定。还要看买的是一手房还是2手房。一般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都可以做8成贷款,但是贷款人需要符合贷款条件。这个条件就要看当地银行的规定。一般第一次贷款即首次买房都可以做7成贷款。第2次购房,第3次,第4次。就是根据以前贷款的记录和征信银行综合评定。一般第二次都可以贷7成。按揭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做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换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最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后于十多年前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先由深圳建设银行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因为在房地产领域频频出现并正式运用于文本,其含义逐渐演化成了“抵押贷款”,目前在国内已经被正式称为“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香港回归祖国前,香港对按揭的规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下转移占有为条件。 由于房屋价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购房者一次筹足购房的款项是有一定困难的。如果所有的购房者都要等到购房款齐备后再买房,少则要十多年,多则要数十年,而且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还要交付因租用房屋而承担的费用。 近几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的参与,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得以提前获得住房。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提前买房,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回忆资金的周转,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对银行来说,如果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开发公司用贷款来建造的房屋并不能很快地全部销售出去,这势必影响开发公司的还贷能力。如果直接向购房者发放贷款,购房者将所得的贷款全部用于购房,由于给予购房者的贷款额要低于房价,购房者自己还要投入一笔资金用以购买房屋,又由于购房者在获取贷款时以购得的房屋作抵押,所以还贷的可靠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这种抵押贷款,对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银行都是有利的,而且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因此,近几年来比较流行。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便开始将这种抵押贷款称为“按揭”,有的售房广告标明“提供×成按揭”,即是银行可以提供给购房者的贷款比例,如“六成”就是可以提供房价60%的贷款。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起见,一般最高只能提供房价70%的贷款。 按揭与抵押贷款不完全相同,对按揭较为贴切的解释是向购房者提供的购房抵押贷款,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主要是住宅),并不是所有的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都可以称作按揭。你好 你要了解的情况如下:按揭“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定位 关于按揭,人们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对按揭的法律属性的讨论上,而对按揭的不同定性会直接影响到立法的不同选择。在中国现行立法中没有与“按揭”相对应的恰当的物权形式,这使得学者们对按揭的法律属性争论很大。有学者认为按揭属于不动产抵押,也有学者主张按揭属于权利质押,还有学者认为按揭实际上是一种让与担保。笔者以为“按揭”是一种全新的物权形式,它不可被简单地纳入传统的物权领域,因此按揭的法律属性究竟为何还应作进一步的分析。针对以上三种观点,通过对按揭与抵押、质押、让与担保的比较分析,试图给按揭作出新的定位: 1、按揭与抵押存在着差异:(1)在生效条件上:按揭的生效条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现房的,那必须将房屋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则必须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但是不管现房还是期房,都必须向法定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记后才生效,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商定。(2)在权利依据上:按揭的权利既属于担保物权,又属于一般债权,因为按揭物如是现房,按揭人只要将按揭物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人即可,它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与债权并无直接关系;若按揭物是一种期房的,它实际上还并不存在,因此根本不会发生转移期房的占有权问题,只是要求把《商品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即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反映的仅是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说明按揭人在商品预售的合同关系中是处于债权人的地位,这种权利只具有一种债权的性质,尚未具有直接体现财产权的性质。而抵押权属于物权,因为它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3)在标的物上:按揭和抵押权的标的虽然都可以是房屋,但抵押权的标的原则上应为有体物。虽然传统民法上也可以对权利设定抵押权,如中国《担保法》规定的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抵押物必须直接指向现存的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财产或者一种能即时物化的权利,这就排除了以期待权作为设定抵押的可能。而在按揭中,按揭的标的物不仅包括现房,还有在建的工程和楼花,后两者用来设定担保的是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用作设定担保的是一种期待权。 2、按揭与质押也有如下区别:(1)权利标的的范围不同。质押在中国法律中只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不包括不动产质押,而按揭则可以不动产为标的而设立。而且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间届至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即质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至时方可能收取入质债权,而在债务履行期内质权人并不享有入质债权。但在楼花按揭中,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即已享有购房人转让的期待权,而不像债权质押那样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方可以取得入质债权。因此将楼花按揭定性为债权质不妥。(2)两者权利实现的方式不同。质押的出质人如果不按规定清偿,那么可由质权人与出质上协议将其折价清偿,如协议不成的,质权人即可直接依法拍卖质物。而按揭中的按揭人若不履行义务,即到期未还清本息时,通常的做法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以房屋原价的70%左右的回购价格将按揭标的回购,并将以回购款清偿按揭人未偿付的本息,若有第三人愿以高出原房价70%受让,则应由第三人购买。 3、按揭与不动产让与担保容易混淆,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差异。所谓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正常履行后,标的物所有权再返还给债务人的担保形式。在中国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按揭作为一种新的物权形式要优越于让与担保。由于事先没有转移所有权,银行并不享有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它不能随便处分担保的标的物。例如他不能将该标的物作为其他债务的担保,也不能将之转让给别人,即使发生贷款人迟延付款的情况,银行也不能立即处分该标的物,从而可以避免很多的纠纷。另一方面,由于开发商只有在贷款人全部偿还贷款后才能为之办理产权证,或者在办理产权证之后将该证书质押在银行处,待到购房人全部偿还贷款之后才将证书交付给购房人,这样就在银行、购房人以及开发商之间形成了一个非常均衡的相互制约与互动关系。按揭目前通常就是指住房按揭贷款,购车按揭贷款等等--------------------希望对你有帮助按揭的定义“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按揭作用就是减轻买房者的负担,可以先拿部分钱入住,其他余款由银行先垫付。意义:首付20%或者30%或者更高。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银行对贷款人的要求来定。还要看买的是一手房还是2手房。一般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都可以做8成贷款,但是贷款人需要符合贷款条件。这个条件就要看当地银行的规定。一般第一次贷款即首次买房都可以做7成贷款。第2次购房,第3次,第4次。就是根据以前贷款的记录和征信银行综合评定。一般第二次都可以贷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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